一.主观题和客观题的关系
客观题也是考核考生案例分析的能力,是判断选项给出的理由与结论正确与否,主观题是直接书写理由和结论,二者要求是一致的,只是主观题有一个专业知识和理论分析的文字表达的问题,需要运用法律概念、法律命题和逻辑,将案件事实的法律处理意见以语言文字方式予以阐释。换言之,主观题要求考生以法官视角去看待案例事实,准确抽象、归纳案例事实,正确引用法律规定,逻辑严密地进行理论论证,对正反方向不同的意见进行评价,并能撰写判决书。
二. 主观题考察特点
1.考点集中。是指客观题当中的知识点在主观题当中只有一部分可能会考,而另一部分无需复习,例如:总则中的刑法概述、罪数、刑罚论中的绝大内容,都不会在主观题的部分加以考查。在分则中,主观题可能涉及的知识点集中在人身犯罪和财产犯罪部分,有些年考题涉及信用卡诈骗有关的犯罪、贪污贿赂犯罪、交通肇事罪等一些零散的罪名。
2.深度考查。主观题中,对于人身犯罪、财产犯罪以及总则中的一些重点理论的考察偏难。例如:观点展示一直是刑法的特色之一,考察深度也是所有题型中最深的。所以对于主观题的复习,不宜“多挖洞”,应该“深挖洞”,不仅掌握知识,还要把握不同观点。
3.综合考查。刑法主观题在一题当中可能结合非常多的知识点,比如因果关系、共犯、人身犯罪或财产犯罪中的特定知识综合考查,因此在应试技巧上,需要培养完善的体系感、逻辑体系以及建立完整的知识框架。
三.主观题的解题思路训练
案例分析要求完整、全面,刑法理论体系性强,逻辑非常严密,犯罪构成的原理、故意犯罪形态、共犯理论、罪数理论甚至刑罚论的内容,都围绕着一个具体的刑事案件展开,所以案例分析通常涉及理论问题。
在主观题学习过程中,要建立如下的解题思路:(边读题边不断的追问)(即每一行为二阶层体系重复用)
1.犯罪与否。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成立犯罪?如果不成立犯罪,理由是什么?如果成立犯罪,为什么?
2.成立犯罪后,分析内容顺序如下:其客观行为内容是什么?行为方式是作为还是不作为?实行行为与危害结果是否具有因果关系,是否存在违法阻却事由,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,是否存在事实的认识错误,是否影响故意犯罪的认定?
3.如果成立故意犯罪,属于哪一种故意犯罪形态,即属于犯罪既遂还是未遂、中止、预备,理由是什么?
4.如果二人以上共同实施违法行为,则是否成立共犯,在什么犯罪的范围内成立共犯,是共同正犯还是间接正犯,是教唆犯还是帮助犯,有无共犯认定的特殊情形,属于共同犯罪人的何种分类,处罚原则如何?
5.行为人的行为成立几个犯罪,是否存在罪数的判断问题,是否在想象竞合、法条竞合或者吸收犯、牵连犯问题,如何确定罪数的处理原则?
6.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特定的量刑情节,是否累犯,是否存在自首、坦白或者立功情节?
7.在回答上述问题,还要思考是否有学说,原则上还要回答所采观点。
四、主观题的两种能力训练
刑法主观题当中最重要的两个能力是“涵摄能力”和“结构化能力”。
第一,训练自己涵摄能力,就是将题目中的案情的表述转化为刑法中的专业问题。例如:当题中出现“甲乙共谋进入被害人的加重行抢”的时候,就要将“共谋”对应到刑法中的共犯问题,将“进入被害人的家中行抢”对应到抢劫罪当中入户抢劫的加重情形。
第二,结构化是将相应的知识点对应到犯罪论的宏观体系当中,明确相应问题的体系性地位,进而解决问题。例如,当涉及共犯问题的时候,就要想到共犯问题最终解决的是结果归属问题;判断着手时间点是为了区分预备和未遂。在做题中,一定要反复训练自己的关键字寻找的涵摄能力,还有就是刑法知识点总则结构的结构化归入能力,有助于梳理清楚题目的逻辑线。
五、阅读案例技巧(标注行为序号,不要漏掉行为)
1.阅读题目的时候,应该标记关键词句和关键点,比如“共谋”“为了取财”“导致他人死亡”“入室”等,加深读题的印象,另一方面不漏掉关键信息。
2.读完材料后阅读材料后面的设问,明确题目基本考查哪些知识点。
3.将案情中的关键词句涵摄对应到相应的知识点,并且明确相应知识点在犯罪论结构中的体系位置。永远记住,题目中不会多一句的废话,所以要全面评价关键词句和关键点,哪怕不构成犯罪,在回答相关问题时候,也要完整评价。
六、主观题答题方法
主观题表现为若干独立的案例事实的组合,多数事实基本独立,有的情节会相互关联。在分析中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时,有以下两种答题思路:
1.以犯罪行为为线索,即分析每个犯罪行为涉及的法律问题。典型论述方式为:对于甲、乙实施的某某行为,甲、乙二人成立某罪共犯,甲成立A罪既遂,乙成立B罪既遂。由于甲自动投案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具有自首情节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”
2.以行为人为线索,依次分析各犯罪人的各个犯罪行为。典型论述方式为:“对于甲的刑事责任,分析如下:首先,甲实施A行为,符合A罪的构成要件,成立A罪既遂,同时触犯B罪,属于想象竞合犯;其次,甲实施B行为,成立B罪,与A罪应当数罪并罚,最后,甲的C行为属于立功,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”。
采用哪一种答题思路,在分析完案例事实之后,建议结合问题,采取那种答题思路,如2019年的考题,就适合第一种答题思路,但是要是笼统问题,例如评价上述犯罪行为,建议以行为人为线索对触犯的罪名和处罚原则做简明扼要的总结。
八、知一教育主观督学特色
(一)主观备考计划:
一轮跟机构听课看书,考点总结,夯实基础;
二轮学习,考点回顾,带做主观历年真题模拟题;
三轮学习,主要攻克官方指导案例。
(二)主观督学特点:
在每一轮均有督学的考点回顾:浓缩主观题考点背诵知识点。
在每一轮均有督学的案例分析:每一轮的案例分析呈现递进模式,先从简单性问答开始学习,梳理自己答题模板,然后从复合性案例梳理解题思路,能用在不断练习中,总结快速解题的答题思路。
在每一轮均有督学的法条运用:把常考法条梳理记忆,学会如何在答题过程总阐明法条内容。
同时,对抗遗忘,在每一科目学习完毕后,开始下一个科目的同时也要对已完成科目进行复习,符合七日记忆规律,防止遗忘过快,造成记忆成本的浪费。